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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浏览人数:4958  发表日期:2019-03-05 16:36:24.0  来源:本站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济信息化局、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各战线科技工作者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局现组织开展申报2019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肇庆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二)本次采用网上申报及评审的形式,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请确保所填资料真实、齐全,所提交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

(三)支持方向:支持我市主导产业体系相关及具有突出优势的创新项目;支持根据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的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活动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可申报,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需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在申报前应先对本单位将要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和筛选,各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材料时应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该汇总表应包括本单位推荐申报项目和不予推荐申报项目目录。

(五)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是列入市级计划的指导性项目,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项目开展投入的所有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备。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六)外市单位与本市内单位联合申报时,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市内单位,且实施地应在本市内。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发布信息-附件: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

(二)网上填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填写相关材料: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待审核申报书”→审核。

(三)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各申报单位其申报材料在网上经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名盖章后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各县(市、区)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其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汇总集中报送。

2.相关附件:

承诺函(附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

项目所有完成人近一年社保证明;

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2018415日至2019414日);

可行性报告。

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纸质材料附件与上传系统的附件一致。

装订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承诺函、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汇总装订。

三、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936日至415日下午5

(二)市直各申报单位及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422日下午5,请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再退回。

(三)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将于201952前完成网上形式审查工作,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于该日期后即可打印具水印号的申报材料。

(四)市直各申报单位及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在510前汇总本单位或辖区的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送达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十楼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26020

(二)联系人及电话:

1.科技服务与管理科(业务咨询):何志黄国雄 2899816

2.业务受理窗口(纸质材料受理):陈洁 2899835 2899816

3.科技情报研究所(技术支持):陈建宁 2899820

 

       附件:  1.附件1:肇庆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2.附件2:承诺函.doc

                   3.附件3:汇总表.doc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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