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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纵向协同管理方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人数:4717  发表日期:2018-11-08 10:49:53.0  来源:本站

茂科字[2018]65号                           签发:崔锡明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实施2018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518号)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围绕加快我市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综合竞争力,现启动2018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纵向协同管理方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为茂名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二)非高校申报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市内本科院校限报10个项目,专科院校限报2个项目。

(三)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项目申报书必须报送的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上一年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此外可提供指南要求规定的其它附件(产学研合作协议、专利证书、高企证书、新型研发机构、省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到期未完成结题或存在项目到期不配合验收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的;

3、申报项目不符合通知要求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注册并登录茂名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 pro.sti.gd.cn/mm)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网络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茂名市科技局推荐;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由茂名市科技局审核。

(三)书面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材料(含附件)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到茂名市生产促进中心技术服务部(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5号大院副楼2楼)。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下午5时,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下午5时。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下午5时。

四、其它

有关项目申报综合性业务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计划科;各专题业务性问题请向申报指南所列联系人咨询;有关申报网络系统的问题,请联系茂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信息部;有关书面材料报送事项,请联系茂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服务部

茂名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梁旭野、韦卉, 电话:2875080

茂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信息部:赖蕾磊、梁炜 ,电话:2877200

茂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服务部:陈强 、周亮,电话:2283548


                         附件:2018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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