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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3909  发表日期:2018-07-04 17:34:09.0  来源:本站

各县(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实施《潮州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潮府办〔2017〕25号文),根据《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8年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本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2、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3、企业有科技攻关类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到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的,不得再申请项目资金。机关事业单位有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到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的,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项目资金。

二、计划框架和推荐重点

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确定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对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的产业导向类项目,原则上实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

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补助、潮州市技术创新专业镇建设专项由产学研结合科负责组织申报,其它计划项目由综合计划科负责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需登录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cz)进行申报(该系统与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帐号通用,原先在省科技厅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不用再注册,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2、县(区)属单位向所在地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因市高新区暂未有管理帐号,其辖区申报单位暂按市直单位申报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3、纸质材料报送程序。申报项目由推荐单位在业务管理系统上推荐到市科技局后,申报单位方可在业务管理系统下载申报书并打印书面材料报送。市直各部门的下属单位所申报项目纸质材料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科技局;其它市直单位项目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县(区)属单位项目先报送所在地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并推荐上报(报推荐项目汇总表)。

4、申报项目数量。项目推荐遵循择优推荐的原则,各个专题申报项目数量按申报指南规定限额推荐。

5、项目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自201879日到817日止;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时间824日前,书面材料上报时间8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6、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整份申报书应连同附件装订成册,按申报指南要求统一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受理窗口,地址: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行政服务中心9楼。

四、联系人及电话

综合计划科:  谢湘燕  许晨曦  联系电话:2393559

产学研结合科:汤绚慧  张锦煌  联系电话:2393586

 

附件:2018年度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74



2018年度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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