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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茂名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4953  发表日期:2017-10-10 11:09:39.0  来源:本站

茂名市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高新区经济与科技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研发机构建设,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2017年继续开展茂名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中心主要根据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战略要求,依托内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科技型创新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通过工程中心的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我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社会发展科技实力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

  1、根据国家和市产业发展的需要,以市场为导向,研究开发或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并进行工程化和系统化开发,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为产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

  2、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凝聚和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造就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并为相关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3、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整合创新资源,促进自创新能力的提高,为本行业相关企业、科研单位提供技术咨询、产品检测及技术信息等服务,提升科技竞争力。

  4、创新工程中心的运行机制,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研究机构建设,并在科研与产业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认定条

  1、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茂名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上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农业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之一或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

    3、公益类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项目经费总和不低于30万元应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之一或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业绩,具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

  、申报要求与时间:

请申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和联系,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并及时登陆茂名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http://pro.sti.gd.cn/mm)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113日下午5: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1110日下午5:00。书面申报材料市科技局产学研科的截止时间为20171117日下午5:00。     
    联系人:吴鹏      电话:2263932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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