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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技术合同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983  发表日期:2021-08-26 00:00:00.0  来源:本站

惠市科字〔2021〕83号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办法》(惠市科字〔2020〕166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技术合同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后补助项目包括三个类别:技术交易资助、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和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资助。

(一)技术交易资助

  1.资助对象:惠州市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卖方。

  2.申报材料:申请技术交易资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资助申报表;

  (2)独立法人证明;

  (3)技术合同文本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

  3.以下情形,不予资助:

  (1)合同内容仅用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技术转包、产品销售的;

  (2)存在关联交易的项目、企业。

  (二)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

  1.资助对象:惠州市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

  2.申报材料:申请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资助申报表;

  (2)独立法人证明;

  (3)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以及技术交易额统计数据。

  (三)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资助

  1.资助对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

  2.申报材料:申请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资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资助申报表;

  (2)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买方和卖方独立法人证明;

  (3)促成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与科技成果输出方或承接方签订的服务协议。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申请资助,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证明材料在系统上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原件备查)。

  (一)平台注册。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2-2829099咨询。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点击“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通过点击“填写申报书”→点击“新增项目申请”→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7:00;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7:00;  请各申请单位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到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本辖区申请材料后于9月20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 2829099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7809412

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3273629

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8866026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6623239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7891823

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 5562370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602139  

  

五、投诉与监督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2808799,邮箱:kjjbgs@huizhou.gov.cn。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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