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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惠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人数:1586  发表日期:2021-04-22 00:00:00.0  来源:本站

惠市科字〔2021〕23号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项目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83号),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惠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须是熟悉本研究领域与市场发展动态,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职科技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本次只可申报1项项目;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申报1项。

(四)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五)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3项(含)以上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1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申报单位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但2020年度未开展研发活动;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六)申报材料。

1、在线填写申报书。

2、必须提供的附件:

(1)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承诺函;

(4)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5)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题还需提供选派函(加盖公章)、科技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目标、合作内容范围、合作方式及条件、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3、可以选择提供的附件:项目参与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明、代表性论文等。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提交的相关材料请以附件形式扫描上传,项目评审评估过程须提供的补充材料另行通知提交。项目按程序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审查推荐。

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含项目汇总表);

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含项目汇总表)。

四、申报专题

专题一、现代农业科技攻关

1、实施内容:支持现代农业、绿色种养、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与保鲜、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科技服务信息等技术攻关,农业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优先支持已备案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牵头申报项目。

2、资助方式:采取事前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专题二: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任务派驻

1、申报主体:须为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具备良好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设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 

2、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为入库特派员,项目组成员须3人以上为入库特派员,已有在研且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不得申报。

3、实施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 周年和在福建考察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建设工作,针对农村地区科技需求,引导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广大农村一线发现并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科技问题,支持承担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任务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团队,开展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服务、技术培训、政策宣传、农村建设规划、农业生产、网络销售、决策咨询等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三农”的科技活动,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4、资助方式:采取事前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

专题三: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本专题采取事后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定向支持省科技厅核准建设的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

专题四:省“星创天地”建设

本专题采取事后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定向支持省科技厅通过备案的广东省“星创天地”。

五、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17时,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7时;

(二)项目推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7:00时。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肖明勇,2829099

技术支持:020-83163365,QQ:800099528


       附件:项目申报承诺函(模版)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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