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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浏览人数:3105  发表日期:2020-05-13 13:16:50.0  来源:本站

惠市科字〔2020〕63号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惠市科字〔2018〕21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9〕60号),引导我市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现开展2020年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公共平台建设运营主体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须均参与2019年火炬统计,且已在广东省孵化在线育成平台完成备案登记。

(三)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粤科规财字〔2015〕21号)规定的补偿条件。

(四)申报单位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纳入信用黑名单。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签署《真实性承诺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如已获准支持的将作撤销处理并通报。

(六)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专题,申报材料需按照不同项目归类汇总。

(七)申报单位还需要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八)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和申报指南的要求命名,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六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在线申报流程如下:

1、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

2、申报。申报人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并电话报请县区科技部门初审推荐。

(二)《申报指南》专题七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一并报送到县区科技部门。

(三)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审查,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勘验,申报材料审核原件后,正式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2020年6月13日17:00前,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提交,并做好接受现场考察准备。

2020年6月27日17:00前,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初审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等。

联系人和电话:张思玲、梁培州,2808179

邮箱:203246479@qq.com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楼1009室

 

            附件:1 2020年度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2.2020年度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市阳光政务系统)
                      3.2020年科技计划申报书(专题七 孵化链条建设).docx

                      4.真实性承诺函(样式).docx

                      5.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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