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人数:6956 发表日期:2017-07-31 16:44:45.0 来源:本站
博科工信〔2017〕160号
博罗县科工信局 博罗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博罗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市、县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落实《中共博罗县委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博委发〔2015〕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六大行动”实施方案》(博府〔2016〕3号)和《博罗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决定启动申报2017年度博罗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项目、技术攻关与技术创新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县拔尖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博罗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bl)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并在博罗应用和产业化。
(二)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博罗县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是企业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质;
2.获得与主营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或1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3.建有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
4.国家和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研究的在职科技人员。
(四)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产学研结合项目需以企事业为主体、联合实力较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已签订责权明确的合作协议。
(五)同一单位本年度只可申报1个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对应专题申报的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度博罗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内容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书时不可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合同书变更),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三)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四)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时间为2017年8月开始,实施期限1~2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企业有3项(含)以上省、市、县级科技计划在研的;
2、项目负责人有2项(含)以上省、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
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l项(含)以上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逾期1年(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准)未结题验收或验收申请未经科技部门审核通过的;
4、在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5、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6、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需提供的财务报表、项目合作协议、查新报告等重要附件材料不齐的;
7、同一项目已经在省、市立项的,不再申报博罗县科技计划项目;
8、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获得各级各类财政性科技计划立项的。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登录博罗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bl)注册单位信息,经县科工信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网上申报。所有项目均通过网上系统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需要上传的附件材料如下:
1、必须报送的附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原件,报送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产学研项目必须提供合作协议。
2、自选附件:知识产权证明资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新药证书等;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质证书、奖励证明、检测报告等。
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三)审核受理。项目申请人系统内提交后项目单位管理员负责审核并提交,县科工信局业务股室负责网上审核受理。各镇政府或县直部门负责对所辖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并在项目申报书的县直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意见栏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申报单位按时间要求将申报书送至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四)资格审查。县科工信局业务股室按照本通知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17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网上审核时间:县科工信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 9月10日17时。
(三)纸质申报书受理时间:2017年9月15日之前,报送一式3份到县服务中心1号楼3层D厅17、18号窗口(地址:博罗县城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逾期者视同放弃申请。申报书必须有条形码,无草稿字样,一律用A4纸张尺寸,按照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的先后顺序胶装成册。
五、联系方式
县科工信局 科技综合管理股:李增辉 6623239
县财政局 工贸发展股:颜圣龙 6622437
县服务中心 受理窗口:关灿斌 6299306
附件:2017年度博罗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博罗县科技工业与信息化局 博罗县财政局
2017年7月27日
2017年度博罗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