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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0年潮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的通知

浏览人数:1995  发表日期:2019-11-22 11:07:45.0  来源:本站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省定贫困村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粤科函〔2019〕1658号)以及《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潮府规〔2018〕15号)的有关要求, 市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0年潮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进一步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面向农村农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带动贫困村整村脱贫的产业发展项目。市科技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和定向委派特派员与省定贫困村对接,引导特派员在贫困村均衡合理分布。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20年潮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报书承担单位意见栏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项目一经立项,需根据申报书内容填写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系统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事业单位通过“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cz)进行申报。该平台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帐号通用,已在省平台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初始密码为cz123456,如无法登录请与所属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修改密码;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二)项目推荐:县级所属申报单位向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由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推荐;市直申报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由主管部门推荐。(因市凤泉湖高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暂未有管理帐号,其所属申报单位暂按市直申报单位方式进行申报)。(推荐形式为在项目申报书主管部门意见栏出具意见,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系统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日,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4日,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6日。

(二)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项目负责人学历与技术职称证明。(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4)与省定贫困村签订的科技服务协议。

(三)材料报送要求

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推荐汇总表于11月29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服务科。

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候项目通过评审公示后再另行通知报送。

四、  联系方式

1、科技服务科

联系人:郑晓群  郑锦明 

联系电话:0768-2393557

2、“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65


附件:

附件1 2020年潮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指南.pdf

附件2 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doc

 

 

20191121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0年潮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的通知.pdf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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